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距离 2022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印发已过去两年,《报告》再次提出“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制定标准、统一制度、深化试点、出台法规、完善监管。公路建设市场作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参与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有关事项已被行业主管部门提上日程。

《报告》表示,我国政府将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引,着力推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制度规则统一,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出台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法规,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规则。专项治理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招商引资不当竞争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李小鹏在2024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也表示,要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指导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加强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治理。加强和规范信用监管。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强化“司机之家”动态评估。
2024年,公路系统将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推进公路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的公路建设市场,深入推进公路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强化招标投标管理,研究建立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组织开展招投标大数据应用分析研究。加快推动建设全国动态监管一张网。
/ 优化营商环境 /
按照2023年交通运输部市场秩序与服务质量检查工作安排,部公路局成立检查组,采取“双随机”方式,在辽宁、山东、河南、四川4省开展了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与服务质量实地检查。此次检查共随机抽查高速公路项目8个、普通国省道项目5个、农村公路项目4个、高速公路服务区4个。重点检查统一大市场建设、助企纾困、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检查过程中共发现问题85项,提出意见建议20条。
2024年,部公路局将继续落实《优化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排查各类政策性文件和建设单位管理文件等,认真整改涉及地方保护、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各类规定及做法,加强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问题治理,持续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世界银行拥有全球最具影响力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是建成公路建设行业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目前,已有专家学者在借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包含市场环境、公共服务环境、人力资源环境、创新环境、金融服务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8个一级指标及其30个二级指标的公路建设行业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RSR-CRITIC综合评价模型计算各省份公路建设行业营商环境得分,按照拟合RSR值百分位数从高到低划分了“行业标杆型”“行业领先型”“行业追赶型”“行业落后型”4类。
结合营商环境具有正向空间关联集聚特征的理论,高水平营商环境省份具备向周边地区营商环境“正向迁移”,实现地区高水平营商环境“辐射”的效应。虽然上文所提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及按照拟合RSR值百分位数划分等级的合理性尚待进一步考证,但是各地不妨按照其所列一级指标审视自身,寻找向高水平营商环境跃迁的可行路径。
/ 规范招标投标 /
公路建设市场资金规模庞大,市场主体多为国有资本控股有普遍性和隐蔽性的特点,预防难度较大。
20世纪末期,数字化技术开始应用于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中,并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推广与计算机技术的深入研究而开始普及,主要体现在标书编制、评标系统、系统维护等方面。通过基于数字化技术应用的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模式中的数字化动态监管、主动监管、统一监管及信用诚信监管等,有效保障了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范公正和科学高效。
已有专家学者建议,招标投标监管单位可基于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从完善企业主体信息数据库建设、优化数字化招标投标系统整体架构、持续规范相关数字化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方面着力提升管理效率。在数字化招标系统内设定各类业务系统对接接口,同时利用外部监督系统实现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的公开化,将完整、全面的招投标管理信息提供给招标人员,提升数字化招投标的透明效果;完善数字化招标系统的服务功能,在数字化招标系统内,实时展示各类公路工程的招投标信息;优化数字化招标系统的交易功能,在公路工程招投标交易过程中,增设交易资料处理与交易信息异常等功能模块,避免因交易信息偏差造成投标无效等问题。
/ 完善信用体系 /
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营造优良市场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基础。公路市场监管需要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不断开创公路交通信用体系建设新局面,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信用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质量,提高行业监管水平,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1月19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已上线运行,要求各地开展存量信用信息核查、组织存量业绩信息补录、实施增量业绩登记管理、深入推进业绩信息使用等工作。
《通知》表示,交通运输部正在研究制定公路建设市场监管信息技术标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跟踪落实,积极完善省级系统功能,强化部省数据共享,大力推进动态监管体系建设。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官方网站显示,1月1日至3月26日,在省级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已有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先后印发通知推进有关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数字化蕴藏巨大的能量。加快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有效整合数字化信用监管平台,推动形成“统一标准、统一平台、一体监管”,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国务院副秘书长汪洋在2020年任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兼公路局局长时曾表示,公路市场信用监管的重点,是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建立覆盖公路建设、治超、养护的信用监管平台。加强公路交通信用体系建设,要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健全完善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注重运用大数据手段,在信用监管和服务中建立各类主体信用记录,向社会推介无不良信用记录者和有关诚信典型,鼓励行业协会启用信用评价机制,联合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守信激励,让守信者得“甜头”。
-LEYU